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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党委(总支)、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掌握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省委统战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协助做好有关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摸底工作的通知》(陕统函[2016]第32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1.归国留学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到我校工作(含聘用)的归国留学人员(公费或自费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出国留学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由我校出国(境)留学,现仍留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在国内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赴国(境)外访问、讲学、研究、进修时间1年及以上的人员)。

  3.摸底重点对象。此次摸底对象以年龄在65岁以下(1950年12月3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党外人员(非中共党员)为主,也可推荐少量的优秀党内人员。

  二、填写相关资料

  1.组织填写信息登记表。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填写《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本人在国外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填写的出国留学人员,可由院(系)、部门代为填写。

  2.相关信息汇总。各院(系)党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汇总填写出国、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附件4)。

  3.信息填写要求。信息登记表各栏信息请按《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统计表按附表格式填写(不要改变栏目)。

  三、有关要求

  1.此次摸底工作是省委统战部专门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党委(总支)、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

  2.各党委(总支)、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亲自审核相关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可靠,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用正规邮箱发送,不用QQ等交流平台传递)。

  3.信息登记表、统计表(不改变原表格式)收集、汇总后,以学院(系)、部门为单位,于2016年8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党委统战部邮箱,汇总表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党委统战部(国际交流中心D405)。(备注:附件表格另发)

  联 系 人:王家武 电子邮箱:dwtzb@nwsuaf.edu.cn

  联系电话:029-87082831

  
  
党委统战部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