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社会管理创新再发力
社会管理创新要在社会建设的总体框架下进行
“怎么来看待社会管理的主体?我认为社会管理创新要在社会建设的总体框架下进行,重点应该是怎么建设这个社会,社会建设搞好了,利益关系才能处理好,社会矛盾才能化解,社会就能和谐发展。”景天魁委员指出。
类似的观点在政协小组讨论时可以听到。“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两个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一提"社会"只想到"管理",而要实实在在搞社会建设。”全国政协委员、中组部干部教育局局长李小三发言时指出。
“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宁波市政协主席唐一军说,“在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不断健全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
社会建设具体怎么搞?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市委书记张江汀结合烟台发展实际说,“今年市县两级用于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投入确保增长20%以上,市级重点抓好为民服务12件实事。”他接着说: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就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围绕解决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教育、保障、医疗、住房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抓好为民服务实事工程,努力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改革发展成果。
“创新社会管理,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要推出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孙其信说。与孙其信代表的观点相呼应,武汉大学教授彭富春代表说,社会管理创新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三个关键:法制化、人性化、技术化。
“最好的社会管理模式,就是让群众参与其中,让群众有能力、有动力参与基层管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说,今年是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干部要迈开双腿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一起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这其实就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方面。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对政府而言,是一条不断转型、伴有阵痛的改革之路。”郭强说,政府需要重新认识自身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加强学习。让每个人都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其能动性,这才是个理想的社会管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