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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23456”工作法做好基层统战工作

发布日期:2015-10-14  作者: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阅读次数:

统一战线作为党的开展工作的三大法宝之一,历来是为实现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这些都对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化,县域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和小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统战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愈加繁重。下面结合我的工作实际,阐述一下统战工作“123456”工作法。

一、把握好统战工作的一个鲜明主题

统战工作的一个鲜明主题,就是“大团结、大联合”。1840年,马克思、恩格斯阐述了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根本问题是团结、联合。历史证明,只有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这一鲜明主题,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统一战线才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统一战线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统战成员逐渐增多,结构不断变化,基层统一战线担负起了更为重要的历史任务,因此,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任务,高举并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是基层统一战线的安身立命之本,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基层统战部门要最大范围地把方方面面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最大程度地把各种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精诚团结,戮力同心,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基层统战力量。

二、明确好统战工作的二个根本任务

统战工作的两个根本任务,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提到:“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为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

而基层统战工作做的其实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基层统战工作对象来源于社会各领域、各基层单位。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比例越来越高,社会层次也越来越高。基层统战部门要通过加强沟通、联谊、引导、联合,积极争取人心,把广大统战对象的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凝聚力量,为推动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力量支持。

三、落实好统战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

在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但是在基层统战工作中,经济统战、民族宗教、党外人士工作随着形势变化成为了统战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经济统战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也明确提出要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时,非公经济人士也成为统战成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经济统战工作主要是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于县域经济发展上来。所以,要做好经济统战工作,一要切实抓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导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培训教育、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评选表彰等方式来发挥引导作用,引导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二要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合法权益。要经常深入到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当中,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帮助他们解决企业生产、发展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三要培养和建立一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带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作贡献。四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和安排工作。基层统战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养、考察、举荐工作,按照条件安排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愿望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工商联和有关社团的领导职务,积极为他们创造参政、议政条件,并帮助他们正确地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五要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光彩事业。基层统战部门要坚持自愿原则,从实际出发,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引导,使非公经济人士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深入联系贫困群众,了解国情民情,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

(二)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大局。基层统战部门作为接触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第一线,要树立宗教工作就是群众工作的观念,坚持把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努力使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共同奋进。

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石。基层统战部门要做好民族工作,就是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一要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突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贫困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发展。二要做好党的政策理论宣传员。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为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民族政策。三要维护各民族团结稳定。坚持“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一手抓团结稳定,一手抓繁荣发展,以团结促发展,以发展巩固团结。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民族间发生的矛盾和九分,避免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并且坚决抵制和反对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行为,坚决反对民族分裂行为。四要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物。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要坚持不懈地在基层培养与造就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其他各类人才,通过学习培训、轮岗交流等方法,严格按比例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

做好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都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随着形势的发展,基层宗教工作变得日益复杂。基层统战部门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上来。一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群众信教的权利,也保障群众不信教的权利。同时坚持权利与义务项统一,教育信教群众在形式宗教信仰自由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二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坚决取缔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蒙骗群众、危害社会的各种邪教。三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和鼓励信教群众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引导和帮助宗教组织从事一些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公益和慈善活动。四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制宗教渗透。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实力的支配”,基层统战部门要对宗教界进行加强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教育,使他们自觉抵御渗透。同时,一旦发现渗透行为,立即给予严厉打击。五要加强党对基层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基层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着力建立健全“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

三是党外人士工作。基层党外人士工作主要是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党外知识分子主要分布在各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个单位当中,是建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的源头。基层统战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决负起“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的职责。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方针政策。基层统战部门要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为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创造条件。二要加强同各方面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制度,保持常联系,及时了解和反应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三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通过培训班等形式为党外知识分子提供学习理论,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的机会,引导他们在政治上不断进步。同时要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四要积极做好举荐人才工作,建立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队伍。从党外知识分子中为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举荐人才。

四、掌握好统战工作四个新特性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提到,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有四个重要特征。一是广泛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出现,统战工作对象增多,团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二是包容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团结起来,求同存异、共同奋斗,统一战线具有巨大的包容性。三是多样性。社会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呈现出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选择性、自主性、差异性日益增强,统一战线具有鲜明的多样性。四是社会性。统战工作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参与统战工作的部门和组织日益增多,统一战线具有显著的社会性。

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逐渐增加到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上提出的十五个方面,主要是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重要变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统战工作对象向基层和社会领域延伸,使统一战线的四个特性显现出来。基层统战工作要牢牢把握这四个特性,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扩大工作面,在牢牢把握原有工作对象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拓展到新增的如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等统战对象上来。

五、处理好统战工作五个重要关系

2006年7月,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要着重从“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五个方面,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基层统战工作要明确这五个关系。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力度,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传教和利用宗教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充分发挥宗教在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向善和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作用。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鼓励新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回报社会和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光彩事业、智力支边、扶贫帮困及温暖工程当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和实现全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保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引导和鼓励他们关心、支持、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六、提升统战干部的六种必要能力

众所周知,统战工作对象是广泛的、多样的,作为具体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六方面的基本能力。

一是学习思考能力,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进行思考;二是调查研究能力,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实实在在的调研问题;三是协调沟通能力,要加强与统战对象的联系与沟通,放下身段,和统战对象交朋友,了解统战对象的实际问题和心理;四是宣传推介能力。加强谋划统筹,顺势而为,自觉将宣传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学会在工作中善于谋划亮点,提高工作效率。五是服务发展能力,从实际出发,为统战对象解决问题,为全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好;六是团结共事能力,要上下团结一心,劲往一处使,同时更要团结统战对象,切实发展统一战线凝聚人心的作用。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何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