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粉莉代表在议案中说,《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颁布实施以来,十余年过去了,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郑粉莉代表建议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体现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增加“体现男女平等”;在第二十二条增加“各级行政机关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应录用一定比例的妇女”;在第二十四条增加“男女就业平等和男女退休平等”;在第二十五条增加“任何单位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工作场所发生性骚扰事件” 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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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粉莉建议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05-04-14
郑粉莉代表在议案中说,《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颁布实施以来,十余年过去了,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郑粉莉代表建议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体现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增加“体现男女平等”;在第二十二条增加“各级行政机关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应录用一定比例的妇女”;在第二十四条增加“男女就业平等和男女退休平等”;在第二十五条增加“任何单位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工作场所发生性骚扰事件” 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