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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发布日期:2006-02-16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2月15,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副书记杨永茂、副省长张伟到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德顺、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胡悦宣读国务院的表彰决定。会议强调,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工作新局面。

    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会曾两次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专题研究我省民族工作。会前,省委、省政府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会上,省上领导首先代表国务院向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省农业综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莲湖区政府、宝鸡市民族宗教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政府、陕西师大和赵长军武术学院等6个单位以及买志良、禹贵成、赫英、马文宝、马建军、石志光等6名同志颁了奖。

    杨永茂在讲话中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这个主题,深刻揭示了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本质特征,精辟论述了各民族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这一基本现实。抓住了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杨永茂指出,发展是解决陕西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我们必须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积极促进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农村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及脱贫致富的扶持力度,加强民族聚居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活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和宗教问题,着力维护各民族群众的大团结,保持全省大局的稳定。

    杨永茂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地方要强化目标责任制。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把我省民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张伟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精神上来。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把会议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咸阳及省扶贫办、省水利厅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各市和杨凌示范区党政分管领导以及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的负责同志,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大专院校的党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参加了会议,我校统战部龙清林部长参加了会议。